作者:杰尼
11月10日,飞凯材料(300398.SZ)收到深交所创业板下发的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背景以及董事会前的内部决策程序等问题。
(来源:深交所官网)
10月28日,飞凯材料发布公告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飞凯材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194条对“恶意收购”进行了界定。
据公告,飞凯材料将“恶意收购”界定为收购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买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股份、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受让股权、通过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股份等方式,在未经告知该公司董事会并取得董事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获得该公司控制权或对该公司决策的重大影响力为目的而实施的收购。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飞凯材料说明上述界定的法律依据,在《公司章程》中将相关情形界定为恶意收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规定,是否违反公平原则,是否存在不当限制股东依法收购及买卖该公司股票权利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飞凯材料主营业务为高科技制造领域适用的屏幕显示材料、半导体材料及紫外固化材料等的研究、生产和销售。
2021年第三季度,飞凯材料实现营收6.84亿元,同比增长32.81%;实现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长72.52%。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