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面包财经
近期,厦门银行披露了一起涉案金额为2.85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
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依法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先行处理。
公告显示,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因与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程璇、林荣滨、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2021年2月,厦门银行福州分行与被告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为3.05元,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厂房及土地为授信提供担保。与此同时,该行与程璇等4位被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4位被告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3月,福州分行分别向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发放两笔贷款,共计2.85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到期前,双方就两笔贷款签署了《人民币借款展期协议》。展期后,两笔贷款到期日均为2023年3月17日。
现因公司未如约支付借款利息,同时4位被告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厦门银行福州分行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报披露:作为原告大额诉讼本金金额超32亿元
面包财经研究员梳理公开信息发现,除本次诉讼外,厦门银行还曾多次陷入大额诉讼纠纷。
202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末,该行作为原告未执结的诉讼标的本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87 件,涉案金额32.48亿元。
除了涉及多次大额诉讼纠纷,厦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今年以来还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年内被罚款超1000万元
面包财经研究员梳理公开信息发现,据不完全统计,以公司口径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1月15日,该行累计被处罚4次,其中有三张罚单被罚金额超百万元。
2023年1月,由于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厦门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764.6万元。
5月,厦门银行泉州分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行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货币金银管理规定、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09.01元,并处罚款153.5万元。
6月,厦门银行股份莆田分行因涉及未准确报送金融统计数据三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处罚款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