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年

过会近2年,没提交注册,这家公司最终撤回材料放弃IPO。

近日,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美新能源”)撤回上市申请,终止创业板IPO之路。

1月1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披露,明美新能源创业板IPO终止,原因是明美新能源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要知道,明美新能源此前已经创业板IPO成功过会,只差提交注册就可以上市了,没想到蹉跎了近2年,最后选择撤回材料,放弃IPO上市,而背后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1.IPO过会近2年

明美新能源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提供锂离子电池技术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经运营超25年,在全球的员工超过1800名,致力于在锂离子电池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可靠的、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明美新能源锂离子电池模组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电子设备、二轮电动车、动力和储能领域。明美新能源目前与OPPO集团、斑马技术、纬创、伟创力、大陆集团、科沃斯、环鸿电子和远景科技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明美新能源拥有的专利技术超过90个,研发中心有6个,制造基地有4个,销售的产品型号超过500个。

根据天眼查数据,明美新能源曾获得两轮战略投资,分别来自兴富资本和久有基金,两者分别持有股份6.99%和27.5%。而久有基金是淮北国资,目前是第二大股东。

明美新能源此前拟IPO募资4.5亿元,用于投资年产170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年产22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明美新能源已经冲刺IPO近3年。2022年6月,明美新能源选择申请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德邦证券,递交招股书后被受理,此后2023年3月、9月,获深交所两轮问询,主要涉及创业板定位、主营收入与客户、经营业绩波动、信息披露豁免等问题。

2023年2月17日,明美新能源创业板IPO申请获上市委会议审议通过,但是没想到过会近2年,依然迟迟未提交注册,而当时也是IPO严查时期,最终选择撤回IPO材料,终止上市。

2. 业绩不稳定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2年以及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明美新能源的营收分别为23.64亿元、21.02亿元、28.22亿元、39.51亿元和23.9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5031.27万元、3224.83万元、6908.76万元、1.72亿元和7021.5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07.39万元、2071.75万元、5486.53万元和1.86亿元。

明美新能源的主要产品分为消费电子类、工业电子设备及二轮电动车类电池类、动力类和储能类电池。其中,消费电子营收占比最高,主要是来自OPPO集团的销售,在报告期内的平均占比高达50%以上。

2022年,明美新能源的业绩大幅增长,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0.02%和155.26%,而扣非净利润更是同比增长高达239.41%。

然而,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其说明动力类与储能类收入后续销售的持续性,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进一步说明2022上半年消费电子收入下滑的原因。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明美新能源的扣非净利润波动较大,毛利率也呈现下滑趋势,始终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明美新能源的客户度集中较高,明美新能源的第一大客户OPPO集团,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来自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89亿元、8.59亿元、8.59亿元、6.79亿元和3.28亿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6.08%、40.90%、30.45%、17.68%和14.04%。明美新能源对OPPO集团的销售额不断下降,主营业务的占比收入也在不断下降,到了2023年上半年甚至不到20%。

明美新能源表示,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明美新能源报告期内动力类、储能类收入增长较大;同时受市场需求减少,影响明美新能源智能手机类电池的销售。

3.实控人因外汇违规行为被查

目前明美通信直接持有明美新能源6,786.7172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3.2033%,为明美新能源的控股股东。而梁昌明合计控制明美新能源7,169.4094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6.2033%,为明美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此前,实控人梁昌明曾因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期间,将7258.88万元通过境内银行账户汇至换汇公司指定账户,并通过境外银行账户及现金方式收取合计7989.92万港元,构成违法换汇行为。

之后,梁昌明主动投案后,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81.47万元。梁昌明违法换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明美科技、明美通信的资金拆借。

而拆解资金换汇的行为,更是跟梁昌明的离婚有关。根据媒体报道,中国香港人粱昌明在内地经商,然后和在中国香港的太太离婚,离婚还去了法院。

根据判决书,前妻不要任何股权,但是要求粱昌明在中国香港给她买房子。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的粤汇处〔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控人梁昌明构成外汇违法行为,且因事后主动供述外汇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被适用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予以处罚,并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814721元。

而根据罚款缴纳凭证,梁昌明已于2022年4月26日缴纳完毕前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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