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茶

2月15日,巴安水务(300262.SZ)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巴安水务公告

公告显示,巴安水务未严格按核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17巴安债”部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2017年10月至12月将“17巴安债”的募集资金自专项账户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并通过其他账户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且未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17年12月,巴安水务取得南昌巴安博宁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控制权。巴安水务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将南昌巴安博宁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18年9月末,巴安水务借款余额较2017年末借款余额增加了4.73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21.97%。巴安水务未及时披露上述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事项,至2019年6月11日才予以披露。

2020年5月,巴安水务的全资子公司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8.65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所附的债务期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8年5月26日。巴安水务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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