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间,福成股份(600965.SH)发布公告称,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公告显示,河北证监局表示,福成股份实控人李福成因违规干预福成股份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活动,导致福成股份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李福成作为福成股份实际控制人,未能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拟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