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管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因在履职中可实时获取广发证券某自营账户交易指令等未公开信息,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超1亿元,并明示亲属从事相关交易,从而招致监管处罚。

广东证监局认为,周某新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所述的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交易股票130只,交易金额1.09亿元,盈利281.3万元;明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交易股票85只,趋同交易金额263.47万元,盈利46.24万元。最终,广东证监局对明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行为罚款70万元,合计对周某新没收违法所得281.3万元,并处以351.3万元罚款,罚没金额达到632.6万元。(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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